为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自11月6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山东省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6市,将启动实施最高一级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除东营外,其他5市已宣布实施单双号限行。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气象局、六省(区、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中心及现场专家会商预测结果,APEC会议召开期间的11月4日-5日和8日-11日可能发生两次明显不利气象条件,从而影响空气质量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
针对上述情况,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经研究决定,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省市分区域、分时段组织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其中,自11月6日起,山东的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6市,实施最高一级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特别应严格控制高架源,确保达标排放,并尽可能采取限、停产措施。
此次应急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等。
其中,5市已宣布限行规定。济南市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其中党政机关车辆自11月6日0时带头实行限行,社会车辆自11月7日0时起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规则为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聊城市自11月6日0时起,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驻地城区四环道路(含)以内车辆限行: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行;聊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单双号通行。淄博市自6日0时起在建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实行单双号限行,按车牌尾号单日单号、双日双号通行;黄标车、无标车、拖拉机、砂石车、渣土车及篷盖不严的散装物料运输车禁止在国省道和城市道路通行。滨州市自6日0时起实行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实施单双号限行,滨州市号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管理);外埠号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管理);渣土砂石运输车在城市建成区域内道路禁止行驶。
此外,据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各地启动应急,可以从实际情况测算提前启动应急对空气污染过程的影响,山东将在年底前完善修编空气污染应急预案,解决以往都到了污染过程快结束才达到启动空气污染应急措施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