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宁装修网小编了解,被告人江某曾担任济宁某装饰公司市场部经理,在与朋友的一次交谈中江某偶然得知,倒卖新开发小区业主信息可轻松获取报酬。听闻此事后,抵不住金钱诱惑的江某于2011年11月,以其工作的优势非法购买了,济宁市某住宅小区1600余户的业主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转手卖给一装饰公司从中牟利2000余元。在2012年4月份,江某又再次将从他人处非法购得的另外3处小区680余户的业主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先后转卖给另一装饰公司,从中牟利800余元。
被江某出卖个人信息的业主长期受到济宁装修公司的电话骚扰,最终部分业主向公安机关反映了此事,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人员仔细调查,并最终将江某抓获。江某为牟私利,以从他人处非法购买的手段获取业主信息,并转手倒卖,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据此,济宁市中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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